关于制订我国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标准的建议
江学良
文献来源:中华消化病与影像杂志(电子版)年12月第10卷第6期
声明:本文属于医学专业文章,供医疗专业人员学术交流。不建议作为非专业人士疾病教育或科普使用。
本文对制订我国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标准提出建议。建议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炎症性肠病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中西医结合质控标准,包括人员配备、设施和管理、诊断、治疗、评估、随访指标以及患者关怀和学术交流等内容,对规范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诊治具有重要意义。
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boweldisease,IBD)包括克罗恩病(Crohnsdisease,CD)和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colitis,UC),由于病因和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诊断没有金标准,缺乏特异性治疗手段,导致病程迁延,反复发作,并发症发生率高,严重危害患者健康。IBD病情复杂,病变不仅可累及肠道,还有一些肠外表现,需要多学科共同参与,明确诊断,提供更好的治疗方案。中华医学会消化病学分会炎症性肠病学组已经制订了的IBD诊治中心质量控制指标相关的共识,对规范炎症性肠病诊治起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中医从整体观念出发,辨病与辨证结合,标本兼治,在诱导UC缓解、预防复发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也已经制订了“溃疡性结肠炎中西医结合诊疗共识”,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标准,不利于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化开展。因此,制订适合中国国情的中西医结合关键性质量控制指标非常迫切,既要有与西医一致的质量控制核心指标,如人员配备、设施和管理、诊断、治疗、评估、随访指标以及患者关怀和学术交流等内容,又需要纳入中医、中西医结合特色指标。本文对此提出相关建议,供参考。一、由何学术团体制订IBD中西医结合质控标准
由于是关于中西医结合的质控标准,建议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相关的专委会牵头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又因为是关于炎症性肠病的质控标准,因此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炎症性肠病专家委员会负责制订较为适合。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疾病专业委员会炎症性肠病专家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组织国内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相关的炎症性肠病专家编撰出版了《溃疡性结肠炎中西结合诊疗手册》、修订了《溃疡性结肠炎中西医结合诊疗共识》、举办了中西医结合国际肠病论坛、培训了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专病医师,为制订炎症性肠病中西医结合质控标准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二、IBD中西医结合质控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评估体系包括主要指标,如人员配备、设施和管理、诊断、治疗、评估、随访指标以及患者关怀和学术交流等内容;次要指标,指目前尚未达到但今后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的指标,如疾病活动性和治疗随访等。(一)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体系主要指标
1.基本人员配备指标
(1)有高水平的IBD专病医师,领导和负责IBD诊治。
(2)有固定的IBD中医师和护师。
(3)有固定的多学科诊治核心团队(MDT),包括消化内科、中医、内镜、影像学、病理学、胃肠外科、营养、心理等医师参与,并定期开展多学科病例讨论,至少2次/月。
2.架构设施指标
(1)有IBD中西医结合专病门诊单元。
(2)有相对固定、数目合理的IBD床位或设立IBD专科病房。
(3)有中医治疗室。
(4)有IBD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
(5)有胃镜、大肠镜、胶囊内镜和/或小肠镜检查设备和技术。
(6)有CT小肠成像检查技术和/或磁共振小肠检查技术及肛周磁共振检查技术。
(7)每年至少治疗50例新的IBD患者,或者累积治疗超过例。
3.诊断评估指标
(1)初诊即常规收集患者的症状、舌、脉情况,四诊合参,明确中医证候诊断。
(2)初诊能够建立完整规范的门诊或住院中医病历。
(3)具备粪便常规检查和致病菌培养条件。
(4)具备诊断和排除肠结核的条件,包括开展TSOPT实验、结核菌素试验、病变组织抗酸染色检查、胸部CT检查等。
(5)常规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标志物和乙型肝炎DNA检测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测定等肝炎病毒感染筛查。
(6)具备排除巨细胞病毒(CMV)感染的能力,包括血液CMVDNA检测和组织CMV免疫组化检测。
(7)具备排除EB病毒感染的能力,包括血液EB病毒抗体和DNA检测及组织EB病毒免疫组化检测。
(8)具备排除艰难梭状芽孢杆菌感染的能力,包括大便中艰难梭菌抗原和毒素检测技术。
4.治疗评估指标
(1)按照中医临床路径进行辨证施治,给予中药汤剂和(或)中成药治疗。
(2)常规开展中药灌肠治疗。
(3)糖皮质激素应按相关指南或共识使用,仅用于IBD诱导缓解,不用于维持缓解。
(4)对糖皮质激素依赖或者抵抗患者能及时进行生物制剂和或免疫抑制剂和转换治疗,具有生物制剂和免疫制剂使用的经验。
(5)使用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戈利木单抗、乌司奴单抗、维得利珠单抗等)、沙利度胺、环孢素、雷公藤等药物前,应常规签署知情同意书。
(6)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的IBD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环孢素、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等)等免疫抑制药物治疗前应进行抗病毒治疗。
(7)有潜伏结核感染的IBD患者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环孢素、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等)等免疫抑制药物前常规使用预防性抗结核治疗。
(8)具备IBD并发症评估能力和内镜下治疗技术,如放置肠梗阻导管、狭窄扩张、内镜下止血、癌变治疗等。
(9)具备IBD外科手术指征的评估能力及相应的围手术期治疗经验。
(10)具备妊娠期IBD患者处理经验和能力,包括使用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或阿达木单抗等)的经验。
5.随访评估指标
(1)制订持续的随访计划,每次随访都评估疾病活动状况,并持续记录和指导患者诊疗。
(2)有肿瘤癌变检测的随访方案,包括按相关指南进行内镜检查等。
6.人文管理指标
(1)有针对性的开展患者宣教和讲座,在IBD专病门诊或者病房有科普资料。
(2)为IBD患者提供合理的联系方式,如专病门诊时间、电话或者网络咨询等。
(3)有开展IBD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的能力,医院和IBD专科医师提供指导和培训等。
(二)次要指标
1.常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针刺、灸法、穴位帖敷等。
2.中医证候疗效评定:有效率(包括临床痊愈、显效、有效率)>60%。
3.常规进行辩证施护:生活调摄、心理护理、指导食疗等。
4.省级IBD中西医结合诊治中心至少覆盖1个省或直辖市。
5.有营养状况、标准化的生命质量和心理状态评估等量表。
6.常规开展肠内外营养、抗凝治疗、预防骨质疏松治疗、纠正缺铁性贫血等治疗。
7.具备处理急性重度UC静脉激素治疗失败的补救措施,包括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乌司奴单抗、维得利珠单抗等)、环孢素和外科手术等。
8.具备开展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浓度测定能力。
9.可开展选择性白细胞吸附治疗、菌群移植等非药物治疗方法。
10.省级中西医结合IBD诊治中心急性重度UC病死率低于3%。
11.就诊时为非狭窄非穿透型CD患者,省级中西医结合IBD诊治中心2年手术率低于20%。
12.CD术后1年内再手术率低于10%,CD术后吻合口内镜下复发率低于10%。
12.有空肠营养管护理和造瘘口专人负责。
13.有生物制剂(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乌司奴单抗、维得利珠单抗等)配制和使用的能力。
14.具备HIV、梅毒、霉菌筛查能力(包括内镜下表现)。
15.随访患者1年后失访率低于10%;随访患者2年后失访率低于20%。
16.具备参加IBD临床研究能力。
三、IBD中西医结合诊治中心的评审
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消化系统专业委员会炎症性肠病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如果达到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标准的全部主要指标,即认定为IBD中西医结合诊治区域中心,可以满足IBD日常诊疗需要。如果达到中西医结合质量控制的全部主要指标,以及至少50%的次要指标,即可认定为IBD中西医结合诊治示范中心,具备比较高的诊疗水平,可承担培训IBD医师、接受疑难IBD患者转诊及开展临床研究工作。(本文仅供个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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