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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罪工场

狮虎兽的复仇(一)

文/轩弦

出场人物一览

司马妙知(30岁):香港的大律师,在本案中担任检控官。

诸葛千诺(28岁):从未败诉的“神话律师”,在本案中担任辩方律师。

近藤智久(享年51岁):日本某家连锁酒店的董事长,本案的受害人。

莫莉姿(48岁):家庭主妇,近藤智久的妻子。

近藤美纪(23岁):海洋公园的饲养员,近藤智久的女儿。

雷文骞(26岁):证券公司职员,近藤美纪的男朋友。

马隆(33岁):装修工人,本案的被告。

李世鹏(44岁):职业作家,近藤智久的邻居,本案的证人。

五十岚晴彦(65岁):近藤智久的公司的副总裁。

邓晓博(36岁):近藤智久的公司的活动部主管。

清水龙司(34岁):近藤智久的公司的员工。

相沢直子(24岁):近藤智久的秘书,本案的证人。

萧皓琴(30岁):香港西九龙重案组的高级督察。

胡峻熙(34岁):香港西九龙重案组的警长,萧皓琴的下属。

胡泰(57岁):出租车司机,胡峻熙的父亲。

慕容思炫(26岁):无业男青年,诸葛千诺的朋友。

潘璟(享年24岁):莫莉姿的前夫,二十四年前在东京车祸身亡。

雷鹏飞(享年51岁):医生,雷文骞的父亲,五年前被谋杀。

注一:括号内数字为以上人物年的年龄,已故者为享年。

注二:本篇小说的杀人凶手包含于以上名单中。

第一章、开庭

香港立法会大楼的楼顶,屹立着一座神情威严肃穆的忒弥斯女神雕塑。她双眼为布所蒙,表示一视同仁;左手握着长剑,寓意正义和权威;右手则拿着天秤,代表公平和公正。

三十分钟后,法院六楼的第十法庭将要开审一宗谋杀案。此刻,检控官和辩方律师都已到场。有几个工作人员正在整理卷宗,为开庭做准备。

检控官名叫司马妙知,今年三十岁,容貌清新俊逸,一副干练自信的样子。

他是香港的一名大律师,正气凛然,不畏强权,出道以来,多次为了寻求真相而令自己身陷险境,但仍义无反顾。目光敏锐、词锋犀利的他,打官司的胜诉率极高,不少重大案件律政署都外聘他担任检控官。

此时坐在他旁边的辩方律师,是一个比他小一两岁的短发女子,容色清秀、淡雅宜人。她叫诸葛千诺,是来自内地的律师,出道至今,胜诉率为百分之百,被同行称为“神话律师”。

今天是她第一次在香港的法庭打官司。

“诸葛律师,”司马妙知微微一笑,“听说你在内地从未败诉。你放心,这场庭审结束以后,你仍然可以保持在内地打官司的不败纪录。”

他故意加重了“内地”两字,话中有话。千诺听懂了他的意思,但没有反驳,只是笑了笑:“司马律师,等一下请多多指教。”

司马妙知接着又说:“对了,我听说你还是诸葛亮的后人呢。真是无巧不成书呀,我恰好是司马懿的第六十八代后人。当年你的祖先死得早,司马家和诸葛家一直未分胜负,今天正好一决高下。”

“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诸葛亮的后人。”

千诺说到这里,她的手机响了。“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她说罢走出了法庭。

司马妙知望着她的背影,心中思忖:“这个诸葛千诺不骄不躁,是个强劲的对手,必须小心应付。”

检控官和辩方律师都实力强大,信心十足,一番激烈的辩论恶战即将展开。

这时候,庭警把被告押到庭上。被告名叫马隆,三十三岁,此时他脸色铁青,满脸愁云。而他的妻子则坐在公众席上,双手握拳,一脸担忧。

接下来,本场庭审的七位陪审员也进庭就座,由陪审团的团长领誓,进行庭前宣誓。

不一会儿,千诺也回到法庭。

十点整,书记官宣布开庭:“Court!”

法庭内全体起立。与此同时,法官推门进庭。那是一位五十来岁的女法官,面容在慈祥中带着一丝威严。

众人向法官鞠躬。法官微微点头,示意大家落座,随后自己也在法官席坐了下来。

“检控官,请做开场陈述。”法官说道。

“是的,法官阁下。”司马妙知站了起来,“案件编号DA,被告马隆,涉嫌于本年3月12日,在青海公路牡丹别墅七十三号,谋杀日本籍男子近藤智久。受害人的邻居亲眼目睹被告于案发时间手持利器出入死者的家,而且被告此前也曾向警方承认自己杀害了受害人。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被告是蓄意谋杀。”

“被告此前也曾向警方承认自己杀害了受害人”这句话引起公众席上的旁听人员议论纷纷,好几位陪审员也连忙拿起笔记录这一情况。

法官法槌一敲:“请肃静。”接着她对千诺说道:“辩方律师,请做开场陈述。”

千诺也站了起来:“法官阁下,本案的辩护要点主要有三个:一、我的当事人,即被告马隆,跟受害人近藤智久并不认识,没有杀人动机;二、受害人的邻居并没有亲眼目睹我的当事人杀死受害人;三、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指证我的当事人是凶手。”

法官点了点头:“现在由起诉方举证。”

“好了,‘战斗’开始了,就让我见识一下这个‘神话律师’的实力吧。”

司马妙知吸了口气,说道:“法官阁下,首先我要传召受害人的邻居出庭答辩。”

走进法庭的证人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男子。他似乎有些紧张,一边擦汗一边走到书记官旁边的证人席坐下。

在证人宣誓保证自己会如实回答检控官和辩方律师的所有提问后,司马妙知走到他的跟前:“证人,你好,请做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叫李世鹏,今年四十四岁,是一名职业作家。”

“请简述你和本案受害人近藤智久的关系。”

“我是近藤先生的邻居。”

“李先生,本年3月12日,下午两点到三点,请问你在哪里?在干什么?”司马妙知进入正题。

“那天我吃过午饭,在家里的大厅看电视。下午两点多,我看完了《宣传易》,在播放广告时,我走到屋外,打算让眼睛休息一下,接着回去看《交易现场》……”

司马妙知稍微打断了证人李世鹏的话:“法官阁下,《交易现场》播放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十五分,所以证人前往屋外的时间大概在两点十三分到两点十五分之间。好了,李先生,请接着说。”

李世鹏点了点头,接着讲述:“我来到屋外没多久,忽然看到一个男人拿着一把水果刀鬼鬼祟祟地走进了近藤先生的家。我虽然担心这个男人会对近藤先生不利,但因为害怕,没有走过去查看。我只是一直站在我家门前,监视着近藤先生的家门,万一发生什么异常情况,我就立即报警。我这一站就站了大半个小时。大概在三点左右,我才看到那个男人离开了近藤先生的家。”

“这个持刀进入受害人近藤智久家的男人,现在在法庭里吗?”司马妙知问。

“是的!”

“请你把他指出来。”

李世鹏直指被告席里的马隆:“他就是本案的被告!”

霎时间,马隆的脸部轻轻地抽搐了一下。而他的辩护律师诸葛千诺,倒是一副镇静自若的样子,微笑着聆听李世鹏的证词。

司马妙知向助手使了个眼色。助手会意,向法官及陪审团呈上证据。与此同时司马妙知说道:“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请看看现在呈上的证物P1,那是警方提供的受害人近藤智久的解剖报告,报告中指出,近藤智久的死亡原因是被刀子之类的利器插入心脏,心脏出血而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时间是3月12日下午一点到三点,与被告持刀进入受害人家中的时间完全吻合。”

他接着向李世鹏问道:“李先生,请你接着说,看到被告离开受害人的家以后,你又做了什么?”

“因为在那大半个小时里,我没有听到近藤先生的家里传来什么吵架声,而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我就回到自己的家里继续看电视了。”

“那你是什么时候知道受害人被害的消息的?”司马妙知又问。

“大概在当天傍晚六点左右吧,我正在看《新闻档案》,忽然听到屋外传来一个女子的尖叫声。我跑出去一看,只见有一个男人站在近藤先生家的大门外,似乎正要走进去。我认得那是近藤先生的女儿的男朋友,姓雷。于是我走过去问他:‘雷先生,发生了什么事啊?’雷先生说:‘美纪忽然在屋里大叫,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司马妙知补充说明:“法官阁下,证人所提到的‘美纪’,是受害人的独生女,全名近藤美纪。至于那位雷先生,全名雷文骞,确实是近藤美纪的男朋友。”

法官点头表示了解。司马妙知请李世鹏接着讲述。

“接下来,我和雷先生一起进入近藤先生的家,看到近藤小姐坐在近藤先生卧房门外的地上,脸色苍白。我们走过去一看,只见近藤先生躺在床上,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最后雷先生打电话报了警。”

司马妙知总结李世鹏的证词:“简单地说,你亲眼目睹被告在两点十五分左右手持水果刀进入受害人的家,在三点左右离开,随后你又在傍晚六点左右和受害人的女儿及其男朋友一起发现受害人遇害,胸口插着一把水果刀,对吗?”

“是的!”

“好的,谢谢。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司马妙知回到了控辩席,有意无意地向千诺看了一眼,心想:“出手吧,‘神话律师’。”

“辩方律师,请向证人发问。”法官说道。

“好的。”千诺微微地吸了口气,站了起来,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李世鹏身前。

第二章、交锋

“证人,你好。”千诺微笑着说。

“你、你好。”李世鹏战战兢兢地说。他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证人被律师逼问得哑口无言,所以此时有些害怕。

“请问,当你在屋外目睹我的当事人——即本案被告马隆——进入受害人的家之时,是否确定我的当事人是手持水果刀的?”

“是的。”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当时我的当事人穿着什么颜色的衣服?”

“这个……”李世鹏皱了皱眉,“我忘了。”

“你能注意到我的当事人手上所拿的东西,却没有注意到他所穿的衣服?你认为这合乎常理吗?”千诺的语气虽然平和,却暗藏逼人力量。

“这个……这个……”李世鹏结结巴巴。

“反对!”司马妙知连忙出手,“水果刀引人注意,证人只注意到被告手上的水果刀而没有留意被告的衣服,绝对合乎常理。”

法官想了想,作出判断:“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辩方律师这个问题。”

“法官阁下,”千诺紧接着说道,“我想现场做个实验。”

“可以。”

众人一脸好奇,想看看千诺要做什么实验。只见千诺走到公众席前——那里离证人席大概有二十米,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件银光闪烁的东西,向李世鹏问道:“证人,请问我现在拿在手上的是什么?”

李世鹏揉了揉眼睛,犹豫道:“是……是一把刀子吧?”

千诺轻轻一笑:“如大家所见,我现在拿在手上的只是一把汤匙,可是证人却认为它是一把刀子。这不奇怪,根据我的调查,证人有近视,左眼两百度,右眼两百五十度,所以他无法看清楚站在二十米以外的我手上所拿的东西。而根据我此前的现场测量,证人的家离受害人近藤智久的家,有二十七米的距离。也就是说,证人站在自己的家门前,是不可能看到我的当事人进入受害人的家时,手上拿着什么!”

“我……”李世鹏咽了口唾沫,“我当时是戴着近视眼镜的。”

“你确定吗?”

“我……我确定……”李世鹏的声音有些小。

“证人,我看过你发布在推特上的一些生活照,几乎每一张照片你都没有戴眼镜,而且你现在也没有戴眼镜,由此可见你根本不喜欢戴眼镜。那么,”千诺一边说一边回到证人席前,此时已走到李世鹏跟前,看着他问道,“为什么在目睹我的当事人的时候,你刚好就戴着眼镜呢?”

“我……我……对了!我当时在看电视呀!你说得对,我平时外出时不喜欢戴眼镜,但看电视的时候,如果不戴那就看不清楚呀!”李世鹏如此解释。

千诺的“进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证人,你刚才说过,你是在家里的大厅看电视的。而你发在推特上的照片,好几张拍到你家的大厅。由照片可知,你家大厅的沙发距离电视大概只有两米。以你的近视度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根本不需要戴眼镜。”

“这……这个……”李世鹏语塞了。

千诺见时机成熟了,马上向李世鹏“将军”:“证人,你跟我的当事人以及受害人都没有利害关系,我相信你不会做伪证。你之所以认为自己看到我的当事人拿着水果刀进入受害人的家,会不会是因为你在傍晚时看到受害人胸口插着水果刀的情景,从而产生‘我的当事人拿着水果刀进去’的联想?”

“反对!”李世鹏还没回答,司马妙知及时“反击”,“反对辩方作出无理的推论。‘证人产生联想’的说法,纯属是辩方的推测,并无事实根据。”

“反对有效。辩方律师,请修正你的问题,或终止这个问题。”法官说道。

千诺点了点头:“好的,法官阁下,那我修正一下我的问题。证人,请你认真想清楚,然后再重新回答这个问题:你是否亲眼看到我的当事人手持水果刀进入受害人的家?”

李世鹏还没回答,千诺紧接着说:“证人,我提醒你一下,如果你实在是忘记了,或者看不清楚,可以回答不确定。但要是你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还说看到了,那就是在做伪证。”

李世鹏有些害怕了:“我……我不确定。”

千诺笑了笑:“谢谢你的回答。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司马妙知皱了皱眉:“这个‘神话律师’还真有两下子呀。”要知道,证人这样回答,陪审团对证人的信任度会大幅度下降,这对被告十分有利。

他还在思考下一步怎样“还击”,只听法官问道:“检控官是否需要对证人再次直接询问?”

千诺刚才的盘问暴露了李世鹏的证供的缺陷和不足,向陪审团揭示了证人的不可信。按照一般的做法,处于下风的检控官此时会再次询问证人,向陪审团恢复证人的可信性,或者让证人提出新的有利于起诉方的观点。

但此时司马妙知却说:“不用了,法官阁下。”

“那控方请传召下一位证人。”

司马妙知微微地吸了口气:“法官阁下,虽然现阶段暂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是持刀进入受害人的家的,但被告在案发时间曾进入受害人的家,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他进去干什么呢?为了弄清楚这件事,让我们能够看清案件的真相,我要求被告答辩。”

法官皱了皱眉,说道:“检控官,你应该清楚,在英美法系刑诉中,被告既不得被迫自证其罪,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罪,因此,除非被告希望作证,否则,我们不要求被告在法庭上提供证言。”

司马妙知笑了笑,转头向千诺问道:“辩方律师,你认为呢?”

千诺也微微一笑:“我们今天进行庭审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还是无罪,而是要揭开案件的真相。我深信我的当事人是无辜的。所谓真金不怕火炼,我代表我的当事人表示,愿意上庭答辩。”

于是,庭警把被告马隆带到了证人席。马隆一脸不安。

司马妙知走到马隆的跟前:“被告,请简单介绍你的情况。”

“我、我叫马隆,是一名装修工人。”马隆有些紧张。

“在本年3月12日,下午两点到三点,你在哪里?在干什么?”

“我在青海公路的牡丹别墅七十三号。”

司马妙知对众人说:“青海公路牡丹别墅七十三号,就是本案受害人近藤智久的家。”他接着对马隆问道:“你在那里干什么?”

“我……我进去盗窃……”

马隆此言一出,众人不禁讨论起来。法官只好敲打法槌:“肃静!”

司马妙知接着问:“为什么要盗窃?”

“我儿子要动手术,我筹不到手术费,只好铤而走险。”

司马妙知又问:“你进入受害人的家后,是否有看到受害人近藤智久?”

“有的。”

“那你是否杀死了他?”

“我没有!”马隆激动地说。

司马妙知回头向助手使了个眼色。助手立即向法官及陪审团呈上证据。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请看看现在呈上的证物P13,那是警方提供的本案被告所录的口供的副本,在这份口供中,被告亲口承认自己杀死了近藤智久。”

司马妙知快速地吸了口气,接着向马隆问道:“被告,你在录口供时承认自己杀死了受害人,但现在却否认,请你回答我,为什么会前后矛盾?”

“我真的没有杀人!”马隆的情绪仍然十分激动,“当时警察跟我说,有人看到我持刀进入受害人的家,而且凶案现场留下了我的毛发和脚印,情况对我十分不利。我怕请律师打官司要花很多钱,到时候我儿子的手术费就更加没有希望了,以免连累妻儿,我索性认罪……”

他说到最后那两句时,连眼睛也红了。千诺看到有几位陪审员为此唏嘘动容,对于胜诉更有把握了。

司马妙知也心知不妙,连忙打断马隆的话:“那你现在为什么改变主意?”

“因为几天前我老婆在内地找到了诸葛律师,她愿意免费帮我打官司,所以我决定说出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

“请你讲述一下你潜入受害人的家后发生的事。”

马隆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说道:“那天我潜入受害人的家后,在一个房间里看到受害人躺在床上,胸口还插着一把刀。我十分害怕,立即逃跑……”

“根据证人李世鹏的证供,你是在两点十五分左右进入受害人的家的,离开的时间则是三点左右。你为什么会在他的家里停留了四十五分钟这么久?”

“是这样的,我想离开房间的时候,好像踩到地上的一滩水,摔了一跤,脑袋撞在地板上,我因此昏迷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三点了,受害人的尸体仍然在床上,而我就匆匆逃离了现场。”

“你确定你昏迷前看到受害人的时候,他已经身亡了吗?”

马隆想了想:“我不确定,不过当时他的胸口上确实插着一把刀,而且他一动也不动。”

“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在医学中有一种症状叫‘选择性失忆’,是指一个人受到外部刺激或者脑部受到碰撞后,遗忘了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我现在把证物P9呈上给法官阁下过目,文件里有关于‘选择性失忆’的详细资料。”

法官接过司马妙知的助手呈上的资料,一边看一边问:“检控官,这‘选择性失忆’跟我们现在这宗案件有什么关系?”

司马妙知有条不紊地说:“如果被告没有撒谎的话,我认为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被告进入受害人的房间盗窃,被受害人发现了,两人展开打斗,打斗过程中把桌子上的水杯撞倒了,地上因此留下一滩水迹。最后,被告用水果刀杀死了受害人,但他在逃跑的时候,因为踩到地上的水迹而摔倒了,并且因头部受到撞击而昏迷。被告醒来后,潜意识里选择性地遗忘了自己杀过人这件可怕的事,因此形成了‘选择性失忆’……”

“反对!”千诺打断了司马妙知的推测,“关于‘我的当事人患上选择性失忆’的说法,纯属是控方的推测,并无事实根据。”

司马妙知也不退让:“我只是提出一种可能性,并没有说事实就是如此。列出各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再逐一排除,最后便可接近真相。”

千诺针锋相对:“法官阁下,我反对控方提出并无客观理据的推论,错误引导陪审团,试图扰乱陪审团的判断。”

法官想了想,作出判断:“反对有效。陪审团不需理会控方所作的推论。检控官,请修正你的用词。”

司马妙知没有停止“进攻”:“被告,你自己认为‘你杀了人以后因为脑部遭受撞击而忘记了自己曾经杀过人’这件事,有可能存在吗?”

“我……我不知道……”马隆一脸茫然。

千诺再次提出异议:“反对!反对控方想错误引导我的当事人认罪。”

司马妙知赶在法官作出判断前说道:“我只是让被告细心回忆当时的情况,结合他昏迷前后的事,判断是否跟‘选择性失忆’的症状吻合。”

“法官阁下,”千诺寸步不让,“控方明显是在认为‘我的当事人是杀人凶手’的前提下提出这个问题的,这样完全违背了‘假定被告无罪’的普通法精神。”

法官赞同千诺的观点:“辩方的反对有效。检控官请终止这个问题。”

司马妙知的脸色有些难看。被辩方律师逼到几乎没有退路,在他的检控官生涯中可是破题儿第一遭。

但他没有自乱阵脚,定了定神,又向马隆问道:“被告,据我所知,你所住的地方,距离案发地点,即青海公路的牡丹别墅,有一百多公里。案发当天,你是怎样到达牡丹别墅的?”

“先乘地铁,再转小巴。”

“你为什么会选择这么远的地方进行盗窃?”

“我……我觉得离我家越远就越安全。”

“事前你有到过受害人的家踩点吗?”

“没有。”

“那当天你为什么会选择受害人的家作为盗窃目标?”

“我……我看到他家的大门没上锁,所以就进去了。”

司马妙知朗声说道:“被告,你在盗窃前没有进行踩点,当天随心所欲地来到牡丹别墅,然后又十分随机地进入了受害人的家,你不觉得这一切过于巧合吗?或者说,这一切合乎常理吗?还是说,你早就打算要进入受害人的家?”

“不……不是……”马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真的是碰巧来到那里的……”

“你撒谎!”司马妙知突然提高了声音,“你是早有计划前往受害人的家的!你的目的就是杀害受害人!”

“反对!”千诺立即帮马隆解围,“反对控方作出无理的推论。”

“反对有效,陪审团不需理会控方所作的推论。”法官说道。

其实司马妙知早就知道千诺会对这个推论提出异议,也知道法官会判反对有效,但他的目的只是让陪审团看到马隆的疑点。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他最后说:“法官阁下,我问完了。”

“辩方律师,你是否需要向被告发问?”法官问。

“是的。”

千诺决定打感情牌。她走到马隆的跟前,向他笑了笑,让他的情绪稍微平复下来,接着问道:“马先生,你刚才说之所以潜入受害人的家盗窃,是要为儿子筹集手术费。你儿子要动什么手术?”

“我的儿子才出生了两个月,却被发现患有先天性巨结肠和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医生建议做造瘘手术。这个手术需要两到三万元,后继还要做闭瘘手术和结肠恢复手术,加起来总费用保守要十万块!”

“你的太太有工作吗?”千诺又问。

“没有。”

“如果你入狱,你的太太怎样维持生计?”

“我也不知道……恐怕要领综援吧?不过我儿子就……”马隆双眼湿润。

“反对!”司马妙知怕陪审团因为同情马隆而判他无罪,连忙打断,“反对辩方律师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试图干扰陪审团作出正确的判决。”

“反对有效。请辩方律师终止提问这个问题。陪审团不需理会辩方刚才的问题及被告的回答。”

“法官阁下,我问完了。”千诺微微一笑,回到了控辩席。她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

“检控官是否需要对被告再次直接询问?”法官问道。

“不用了,法官阁下。”司马妙知答道。

“那控方请传召下一位证人。”

司马妙知想了想:“法官阁下,控方所有证人都已经出庭作供。”

法官点了点头:“辩方律师,可以开始传召辩方证人。”

“法官阁下,辩方没有证人出庭作供。”千诺说。

“嗯。”法官清了清嗓子,说道,“那么,举证阶段结束。现在进入总结辩论阶段,控辩双方,请准备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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